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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沿海港口的船舶流量日益增大,随之而来的是船舶溢油风险的加大和船舶溢油事故的发生,其中船舶供受油作业事故在溢油事故占有一定的比例。船舶供受油作业,到底应该注意啥?

一、船舶供受作业发生溢油事故的特征及原因
1、事故多发生在下半夜及凌晨,这和船员、作业人员夜间疲劳和精神不集中有直接关系。
2、船员、作业人员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船舶油类作业关涉海洋环境的清洁,作业现场必须有船员值班,保持连续监控,防止意外事故,如果值守船员疏忽大意或者擅离职守,就给事故的发生留下了空挡。
3、船员、作业人员未遵守工作规程,违反操作程序。油类在输送过程中,对压力的要求及其严格,如果油压过小或者过大,油物质就会改变设置的轨迹,从而引起溢油。
4、工作人员、作业人员语言交流能力满足不了工作需求。供受油作业要涉及到供、受双方的沟通,需要双方正确理解对方意图,共同协作完成工作。在外籍船舶日益增多的情况下,供受油人员与外籍船员语言交流是阻挡正常交流的一大障碍。
5、船舶设备存在缺陷。很多操作性溢油事故的发生和船舶自身的缺陷有着密切关系,溢油舱高位报警失效,报警声响系统工作不良,法兰螺栓锈坏,呼吸阀不能工作等因素使得溢油的发生失去了障碍。
6、船公司管理不善。船员值班不到位,违反操作规程等方面与船公司的培训教育的缺失有直接关系;同时,有些防污设备缺陷,船员已经及时报告给公司,但是公司因为不愿耽误营运时间或者存在侥幸心理等因素,而错过了纠正缺陷的时机,从导致事故的发生。此外,有些船公司没有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而把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委托给其他公司,也容易导致船舶管理不善现象的出现。

二、加强船舶供受油作业安全管理的建议
1、燃油供给单位应当确保所供燃油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将所供燃油送交取得国家规定资质的燃油检测单位检测。燃油质量的检测报告应当留存在作业船舶上备查。
2、从事作业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安全防治污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依法获得船舶油料供受作业资质的单位,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3、船舶供油作业应尽可能避开下半夜及凌晨、恶劣天气等高危险时间段。
4、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双方应当采取满足安全和防治污染要求的供受油作业管理措施。

作业前       
A、船舶燃油供给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燃油供受单证,并向船舶提供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燃油供受单应当包括受油船名,船舶识别号或国际海事组织编号,作业时间、地点,燃油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燃油种类、数量、密度和含硫量等内容。船舶和燃油供给单位应当将燃油供受单证保存3年,将燃油样品妥善保存1年。
B、确保软管状况良好,放置妥当不会造成超出设计范围的拉伸力或压力;所有的法兰必须上齐螺栓并锁紧。
C、检查管路、阀门,做好准备工作,堵好甲板排水孔,关好有关通海阀 。所有下水孔在作业过程中保持塞紧,如有积水应定期排放。船舶管汇处应配备有固定式的集油槽,如无使用移动式的集油盘。所有的集油盘应保持清空,但通常清空应在具体作业之后完成。
D、检查油类作业的有关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E、对可能发生溢漏的地方,设置集油容器。
F、供受油双方以受方为主商定联系信号,双方均应切实执行 。
G、船舶供油作业前,作业双方应提前备妥溢油应急设备和器材,确保溢油应急设备和器材随时可用。
   
作业过程中    
A、船舶供油作业过程中,应遵守《船舶供受燃油管理规程》的规定,并认真填写、落实《供、受油作业安全检查表》各项工作要求。
B、供油作业应当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天气和海况进行,确保作业安全。除应急抢险需要外,为施工作业船舶供油应当在白天视线良好的情况下进行。
C、供、受油双方均应加强值班,时刻注意风力和海况的变化,在天气和海况可能影响作业安全时,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停止作业 。
D、从事船舶供油作业的船舶,其AIS设备应保持全天候正常工作状态。
E、临时打开流水孔塞需保持持续监控。下水孔临时打开(如排放清洁的雨水),应保持经常而严密的监控,在发生溢油时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事件时能立即关闭。

作业后      
A、停止作业时,必须有效关闭有关阀门。 
B、收解输油软管时,必须事先用盲板将软管有效封闭,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软管存油倒流入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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