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登轮证办理新规,11月1日开始执行
- [作者]:不详 [来源]:码头网
[发布]:2017-10-25 [点击]:
登轮证,有过登上外轮经验的人都办理过,是供船员和联检单位以外的人员登上外轮时所必须持有的证件,由当地的边防检查站来负责签发。
登轮证办理新规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理申请材料如下:
一、临时登轮证(本航次/一个月以下有效指定船舶):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上下外国船舶申请原件1份(申请人本人/单位/代理);
3、船方允许上下外国船舶的证明材料一份(随船工作的人员则需船方允许随船证明材料1份)
二、家属临时登轮证/家属随船登轮证: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上下外国船舶申请原件1份;
3、船方出具的与船员有亲属关系的介绍信函。
三、长期登轮证(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本辖区有效):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上下外国船舶申请原件1份;
3、申请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4、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5、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用人单位担保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