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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运输中介人协会(International Transport Intermediaries Club—ITIC)在其最新一期的《索赔回顾》中介绍了一起刚解决的因为船舶管理人(船舶管理公司)未能按照技术管理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而导致船舶在澳大利亚被拒绝靠泊而致使船东受到损失,而后遭到船东索赔的案例。

  简单点说,因为船舶的一个缆机出现了的一个小问题,经澳大利亚一位引航员举报而导致船舶未能如期靠港致使船舶出现了OFF-HIRE,遭受损失的船东遂向船舶管理公司成功索赔的一个案例。

详情(本文案例隐去所有相关方真实名字):
  船舶管理公司与某船东就一艘频繁挂靠澳大利亚港口装载铁矿石的船舶签订了第三方技术管理合同。
  而在运营中,该船的一个缆机有一个小问题(缆机一个小齿轮有磨损现象,需要更换),但是缆机仍然能够正常使用。而船长在发现这个问题之后也将此问题报告给了船舶管理公司。
  但是该管理公司并未有立即采取行动或是安排修理。在随后的几个月里该船也多次挂靠同一个港口,每次引航员上船后船长都会对其解释船舶存在的这一个问题,鉴于每次缆车都能顺利的顺利回收缆绳,引航员也都没有提出异议,表示满意。
  直到又一次,另一位引航员的船后其表示不能接收船长的口头保证并拒绝船舶靠泊码头,并将此情况报告了港口方。随后港口方面指示船舶返回锚地直到缆机修好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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