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希腊籍油化船(2012年5月建造) 在2017年7月接受某海事局港口国监督检查,检查报告中记录该轮存在缺陷4项,一般缺陷2项,滞留缺陷2项,希腊政府作为船旗国认为该滞留是不合理的,请求海事局重新考虑滞留决定。
滞留缺陷如下:
1、03102  FREE BOARD ASSIGNMENT NOT ACCORDANCE WITH LL CERTIFICATE 船舶干舷值与在载重线证书不一致 
2、01138  IEEC SUPPLEMENT NOT AVAILABLE DUIRING INSPECTION 检查期间,船舶能效证书附录不在船

复议方诉求
船旗国主要基于以下理由认为该缺陷滞留不合理:
缺陷一 
1.船舶使用多套载重线证书,每一套证书都是经主管机关授权的船级社检验认可的; 
2.船舶被检查时,船舶使用的载重线证书为 2013年 10月 5日签发,对应的夏季干舷为 6087mm,其它证书被妥善封存,船长在航海日志上做了改变载重线的官方记录。 
3.检查时恰好对应夏季干舷 6087mm的载重线圈褪色了,需要维护, PSCO测量的载重线圈对应的夏季干舷为 5812mm与现在正在使用的载重线证书不相对应。 
4.对于船长的解释, PSCO无论如何也不接受。 
5.本轮已经经过若干次备忘检查,船舶公司在各个备忘录绩效表现良好,且该载重线证书一直为各个备忘录接受。
因此缺陷一是不合理的。

船级社对证书签发的确认



缺陷纠正前



缺陷纠正后 



证书中的载重线标志


缺陷二 
1.船级社已经在2012年 11月 1日给船舶签署了船舶能效证书,包含附录部分。 
2.当PSCO进行检查时,因为该附件被错误的放在了氮氧化物技术文件夹里,没有被找到。

港口国意见
滞留缺陷一 
1.船舶左舷中部和前部水尺不清晰,同时船壳存在多处载重线标志。

前部水尺 



中部水尺 


2.船长和大副在检查过程中确认上部的载重线圆为正在使用。 



3.整个测量和计算过程都由船方完成并得到船长确认。 



4.最终船长和大副确认他们使用了错误的载重线标志。 



5.滞留的根本原因是船长和大副使用了错误的载重线标。 



滞留缺陷二 

1.证书是证明船舶符合公约要求的法定文件,当证书附录丢失,证书视为无效是毋庸置疑的。 
2.考虑到船舶的良好绩效表现, PSCO给予了船长充分的时间,但是直至检查结束,复印件也不能提供。
3.PSCO能够提供当时的录像,以证明上述事实。

评议结论
1.认定船长大副错误的使用载重线,为了避免船舶安全风险,滞留合理。 
2.船舶证书是法定证书,任何理由不能成为法定证书缺失的理由,滞留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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