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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涉及到救生设备的缺陷往往都比较严重,小伙伴们是不是心慌慌哒?不要急,现在给你们送上专项检查活动的自查指南系列,本期主要讲解救生圈的自查,各位小伙伴抓紧学起来。
救生设备的一般原则要求
紧急时,即刻可用:
船上的所有救生设备,包括船舶离港前(即停泊、系泊)及整个航行间期应达到上述要求,除非为检修救生设备例外。
有效、可靠、安全:
1.有有效期要求的设备,应在该期限之内;
2.设备能按规定的要求进行正常性维护保养;
3.设备的设置必须达到安全、可靠,不危及人员安全;
4.救生设备,应为船检认可产品;
5.救生设备的布置应符合船检认可的救生设备布置图的相应要求。
人员操作正确、熟练:
最好的救生设备也需要人员操作,船员能正确、熟练操作,才能达到设备预定的目的。
适用性兼顾合理性:
是指除另有规定外,具体某一船舶应根据其“安放龙骨日期”确定所适用的《检验规则》。具体规则是适用于其施行日期或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的阶段,具体查看检验证书中所标明的“安放龙骨日期”。
“处于相应建造阶段”是指⑴可辩认出某一具体船舶的建造开始;⑵该船已开始的装配量至少为50吨,或为全部结构材料估算重量的1℅,取其小者。
2019年4月份全国船舶安全检查共计2867艘次,共发现缺陷17136项,其中涉及救生设备的缺陷为3176项,救生圈相关缺陷为1098项,占救生设备缺陷比重34.6%(超过三分之一),可见救生圈的相关缺陷具有普遍性。

救生圈介绍
救生圈是船上重要的个人救生设备,能第一时间向落水人员提供救生设备,以及对落水人员进行示位,及时确定落水人员的方位,提高救助的成功率,另外还能在遇险救生过程中作为个人救生设备。救生圈自亮灯有海水电池型和干电池型两种,海水电池型是使用时开启密封后,海水进入化学电池后发生化学反应而点亮灯泡,电池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报废。干电池型是利用灯内小铁块重力在自亮灯立正时自动接通电路点亮灯泡,干电池按产品说明应一年更换一次电池。
自发烟雾信号和自亮灯组合信号中的自亮灯一般为干电池型,其掉落时由拉索拉出小插销,内置微动开关接通电路而点亮灯泡,也有采用内侧小铁块控制的型式,电池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到期报废。
救生圈配备要求
可以从《船舶检验证书簿》“救生设备”栏中查看各救生设备配备的种类、数量,再核对实际配备情况是否与证书记载一致。
适用于92、99、04检验规则的船舶救生圈的配备按下表规定:

“08修改通报”、“11法规”对救生圈的配备要求进行了航区的划分,要求“船舶每舷应至少有1个救生圈设有可浮救生索,其长度不少于其存放处在最轻装载工况航行水线以上高度的2倍,或30m,取大者。”
对远海航区和近海航区货船,不少于总数一半的救生圈应设有自亮灯,这些救生圈中不少于2个还应带烟雾信号,并应能自驾驶室迅速抛投;设有自亮灯的和设有自亮灯及自发烟雾信号的救生圈,应均匀地分布在船舶两舷,这类救生圈不应是本条要求的装有救生索的救生圈。具体配备按下表规定:

救生圈检查要点
证书
船舶应持有我国船检机构签发的救生圈船用产品证书或等效证明文件(批量)。

外观标准
1.救生圈外表应为橙红色,且无色差;
2.救生圈外表面应无凹凸,无开裂;
3.沿救生圈周长四个相等间隔位置,应环绕贴有50mm宽度的逆向反光带。

重量
1.救生圈的重量应不少于2.5kg;
2.配有自发烟雾信号和自亮灯而设的快速释放装置,则必须具有足够带动快速释放装置的重量或4kg(取其较大者)。

材料
救生圈应以整体的泡沫塑料或其他等效材料制成,保持其浮性和耐久性。
外部标识
救生圈应以明显耐久字迹在其一面写明船名、船籍港,其另一面以汉语拼音写明船名、船籍港。同时应标明其型号、制造厂名、制造编号、制造年月及检验单位的标志。

自亮灯及救生浮索
1.救生圈可浮救生索,其直径应不小于8mm,破断强度不小于5KN,长度为30m或船舶轻载水线至存放处距离的2倍,取较大者。
2.救生圈自亮灯应为认可型。

3.自亮灯应满足
⑴不致被水所熄灭;
⑵为白色,且能向上半球的所有方向,不论是连续发出或是发出至少相应的光强,且每分钟不少于 50 闪也不多于70 闪的闪光(放出闪光),其发光强度不少于2cd;
⑶配有能满足要求并且至少使用2h 的能源;
⑷能经受投落试验。

4.油船上不应使用海水电池自亮灯,主要是考虑到油船发生事故时可能发生溢油,海面上浮油无法使海水电池发生化学反应而点亮自亮灯。条款中电池型应不包括海水电池,应是普通干电池。
5.干电池自亮灯,应按产品说明要求更换电池。海水电池自亮灯有效期按产品说明。干电池自亮灯,应倒置放置,通过内置重力开关控制,放正时点亮自亮灯。
带自亮灯和烟雾信号组合救生圈
安装在驾驶室两翼侧处的带自发烟雾信号和自亮灯组合的救生圈,其重量至少大于4Kg且能带动组合信号,并且其安装的结构形式能达到快速释放,利用救生圈的自身重量将组合信号直接带入水中,该救生圈不允许设置在驾驶室两翼侧以外的其他位置。组合信号存放架也应安装至舷口,并且存放架的开口朝舷外,才能保证组合信号被救生圈直接带入海面上。

救生圈存放位置
救生圈应分布在船舶两舷易于迅速取用之处,至少有1只放在船尾附近,不得永久性固定。船尾附近至少应设有1个救生圈,“船尾附近”应理解为在艉楼甲板近靠船尾的两舷或船尾栏杆(舷墙)。救生圈及其属具不得以任何方式永久系牢,其存放架既要满足在遇到任何风浪时,不会被打落,又能满足随时可以取用的要求。

救生圈常见缺陷
救生圈配备数量、布置与《救生设备布置图》不一致。驾驶室两翼侧带自发烟雾信号和自亮灯组合的救生圈,其布置、安装和自重达不到迅速释放并且直接掉落到舷外的要求。
救生圈外壳、反光带老化开裂,把手索老化、断裂。
带自亮灯、可浮救生索救生圈数量不足,自亮灯失效或故障。
救生圈上船名、船籍港和拼音未标识或标识不清。
救生圈相关注意事项
不得以任何方式永久系牢,以便随时取用。液货船上不应使用海水电池的自亮灯。
船上任职的每一名船员应熟悉救生圈的具体布置位置,能正确使用不同用处的救生圈。
自发烟雾信号和自亮灯电池通常有效期不同,建议建立相应台账,及时换新。
来源:穿山海事处&三江口海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