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虽然现在已经全面限制0.5以上的含硫燃油,但中日韩部分区域的低硫油限制为0.1,本文整理了一下,供大家参考。...
预留广告位620x60
【免费使用】点击查看详情
【免费使用】点击查看详情
中 国
以下内容节选自:交通运输部发布的 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
下载网址:https://xxgk.mot.gov.cn/jigou/haishi/201812/t20181220_3146515.html
五、控制要求
(一)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控制要求。
1. 2019 年 1月 1日起,海船进入排放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 0. 5%m/m 的船用燃油,大型内河船和江海直达船舶应使用符合新修订的船用燃料油国家标准要求的燃油;其他内河船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2020 年 1月 1日起,海船进入内河控制区,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 0. 1%m/m 的船用燃油。
2. 2020 年 3 月 1日起,未使用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污染控制装置等替代措施的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只能装载和使用按照本方案规定应当使用的船用燃油。
3. 2022 年 1月 1日起,海船进入沿海控制区海南水域,应使用硫含量不大于 0. 1%m/m 的船用燃油。
4.适时评估船舶使用硫含量不大于 0. 1%m/m 的船用燃油的可行性,确定是否要求自 2025 年 1月 1日起,海船进入沿海控制区使用硫含量不大于 0. 1%m/m 的船用燃油。
韩 国
主要港口和区域
仁川(Incheon area)
平泽和当今(Pyeongtaek & Dangjin area)
丽水和光阳(Yeosu & Gwangyang area)
釜山(Busan area)
蔚山(Ulsan area)
限硫要求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停泊期间(靠泊或锚泊)强制要求在下述时间内使用不超过0.1%含硫量的燃油:
- 靠泊:完成靠泊后1小时直到离泊前1小时
- 锚泊:完成抛锚后1小时直到离开锚地前1小时。
从2022年1月1日起: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整个期间强制要求使用不超过0.1%含硫量的燃油。
或使用等效的替代方法:清洁燃料(LNG)或废气清洗的洗涤器(Exhaust Gas Scrubber)。
船舶自愿性限速令
船舶自愿性限速令已于2019年12月生效。该降速令适用于韩国的五个主要港口区域(即釜山、蔚山、丽水、光阳和仁川)。每个区域从各港口的特定灯塔测量,其每个区域跨越半径为20海里。3000总吨以上自愿降低其航速并符合条件的船舶(集装箱船和汽车运输船航速为12节,其他船型航速为10节)将享受其港口进/出港费用折扣。折扣上限在港口之间会有所不同。例如,传统上以较高速度入港的集装箱船,可享受高达30%的优惠,其他船舶可享受15%的优惠。具体的要求可通过以下链接浏览韩国海事和渔业部公布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