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根据公约和规则要求,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以内海域,船舶生活污水应经认可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所以说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是排放水质达标的前提条件,如何快速直观地判断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是否正常运行呢?...
预留广告位620x60
【免费使用】点击查看详情
【免费使用】点击查看详情
本文作者:北仑海事处-于琼
根据公约和规则要求,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以内海域,船舶生活污水应经认可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所以说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是排放水质达标的前提条件,如何快速直观地判断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是否正常运行呢?
虽然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型式、原理各异,但最常见的还是本文所讲的生化法(依靠好氧活性菌、微生物群消解有机物)的装置。
下图就是一台常见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让我们开始一一检查吧:
一:供气系统
1 手动开启空气泵,检查其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异响;
2 空气压力表压力是否正常(一般为0.01~0.02MPa);
3 各空气供应支管阀门是否开启(一般情况下曝气柜供气支管阀门保持半开);
4 打开顶部盖板检查柜室内污水是否翻滚检查各柜室内空气支管末端是否被堵塞,回流管是否有污泥回流;
小结: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的核心是依靠好氧活性菌、微生物群消解生活污水中的有机物来净化生活污水的,好氧活性菌及微生物的生存和消解基础是需要足够供氧的,若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供气系统出现故障,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将失去处理能力。
二:控制系统
1 手动开启装置的粉碎泵、排放泵等,检查其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2 液位计是否正常,液位计测试是否能够正常触发相应泵的运行及停止(一般情况下,低液位计触发排放泵停止、投药泵运行,高液位计触发排放泵运行,高高液位计触发警报);
3 控制面板控制按钮、指示灯显示等是否正常;
4 装置运行模式是否正常,部分装置设有培菌模式、正常运行、公海排放、膜法处理和应急排放等。
小结:装置的控制系统复杂程度因装置而异,但装置的控制系统若发生故障,则容易造成未经完全消毒的生活污水排放出去,或者是生活污水满溢至舷外(若溢流管接至舷外出口)等意外情况。
三:消毒系统
1 手动启动定量投药泵(若有),检查其是否正常工作,药桶内是否装有消毒液;
2 对于手动投药的,检查投药口是否投有消毒药片;
3 紫外线灯是否正常;
4 符合159(55)决议及以后的装置若使用含氯消毒剂,是否有清除余氯措施,常见的为使用硫代硫酸钠清除排放水中的余氯;
小结:从159(55)决议开始,对排放水质中的余氯要求为不大于0.5mg/L,这类装置要么使用无氯消毒法(紫外线灯),要么使用硫代硫酸钠清除排放水中的余氯。消毒系统若发生故障,基本可以直接判定排放水质不达标。
四:管路系统
1 生活污水管系直排阀门、舷外出口阀门状态是否正常,若在港内检查时生活污水直排舷外,则船舶涉嫌违章;
2 管路上阀门状况是否良好,尤其是阀门是否完全关闭、三通阀状况是否良好;
3 装置各柜室出口阀门是否正常(正常情况下,仅消毒水柜出口阀开启);
小结:管路的布置与阀门的开启直接影响生活污水的走向,一旦未经处理的或未经完全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管路直接排放至港区水域,则船舶涉嫌违章,将被立案调处。
五:柜室检查
1 打开曝气柜顶部盖板,检查曝气柜内是否有生活污水,翻滚是否正常,填料上生物膜生长是否正常等;
2 打开消毒柜顶部盖板,检查柜室内水质是否澄清、是否有异味、异物等。
小结:打开柜室检查是最直观的检查方式,正常的处理装置开盖后应无异味或异味较轻。
六:取样检查
1 曝气柜或沉淀柜内样品是否有絮状褐色的活性污泥,污泥量是否合适;
2 消毒柜内样品是否清澈透明,固体悬浮物是否过多,是否有异味等;
小结:取样也是直观判断装置是否正常运行的方式之一,若曝气柜、沉淀柜内样品无活性污泥,或活性污泥发黑腐烂变质,以及消毒水柜的样品明显存在过多悬浮固体物,水质散发恶臭等,则基本可以判定排放水质不达标,此时可将样品送检,若水质超标则可以作为船舶违章处罚的证据。
你船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有没有正常运行,如果没有的话要抓紧整改哦!